食品伙伴网讯 据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消息,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于2015年1月19日发布通知称,近来出现自我品质检查结果不合格的食品在市场流通、销售,或其他食品制造时将其作为原料使用或流通销售等事件。
针对这一事件,为了确保自我品质检查制度的实效性,食品医药品安全处决定强化自我质量检查周期,将其改为一个月1次以上。同时,为了防止伪造自我品质检查报告,现最新导入记录管理系统,对于那些自我品质检查不合格仍隐瞒、逃避申报的情况,将给以行政处分,以完善现行自我品质检查制度中存在的不足。
原文链接: <http://www.mfds.go.kr/index.do?mid=688&pageNo=2&seq=26242&cmd=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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