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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加强学校及周边摊贩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4-11-10 09:11 来源:山东卫生新闻网  浏览:117 原文:
核心提示:为加强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落实学生食堂餐饮安全和学校周边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制度,严厉打击危害学校师生就餐安全和食品消费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沂水县三措并举,加强学校及周边摊贩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山东卫生新闻网讯 为加强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落实学生食堂餐饮安全和学校周边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制度,严厉打击危害学校师生就餐安全和食品消费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沂水县三措并举,加强学校及周边摊贩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突出重点,专项整治,筑牢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防线。8月份以来,由县食安办牵头,各乡镇(街道)食安办、食药所大力配合,严格按照“五个一批”重点工作要求,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各乡镇(街道)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实行周调度,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与此同时,以全县学校及周边治理工作现场会为契机,及时总结交流专项整治工作经验,以点带面,确保专项整治任务目标顺利完成。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914人次,检查校园及周边餐饮店286家,食品店363家,疏导食品流通摊贩300家,收缴问题食品310公斤,查处违法案件37起,取缔学校周边餐饮店、食杂店23家。

    二是政府牵头,社会共治,积极推进学生小饭桌治理。明确了“政府牵头、社会共治”的工作思路和监管方向,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努力实现社会共治。在各中小学校门前醒目位置,张贴《致家长的一封信》,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邀请广大学生家长建言献策,积极参与学生小饭桌治理工作。同时,加强与教育部门联动,深入开展学生小饭桌调查摸底,建立监管档案,实施登记备案管理,对符合开办条件的,发放学生小饭桌登记证明,准许开办;对不符合开办条件的予以限期整改;指导学生小饭桌开办者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清洗消毒等制度,进一步规范经营管理。截止目前,共登记备案学生小饭桌48家。

    三是加强宣教,强化督导,逐步提升食品安全意识。借助“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进校园”等活动,各乡镇食安办、食药所面向广大中小学生开办了以“五毛食品”、“三无”食品、食品安全常识等为主题的专题培训班;县食药局面向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开办了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等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培训班。通过培训,促使广大学生自觉养成科学饮食、合理饮食、安全饮食的意识和爱惜粮食的好习惯;使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一步认识到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习,为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截止目前,共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活动65次,培训食品安全管理员及从业人员3000余人,师生及家长16000余人。

日期:2014-11-10
 
 行业: 餐饮 认证体系
 标签: 餐饮 食堂 摊贩 学校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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