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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中文标签的“洋”婴幼儿食用品买不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4-10-23 14:14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作者: 连待待   戴正聪   孙建新   邵柳斌    浏览:377 原文:
核心提示:“进口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无中文标签的一律不得进口和销售。”9月下旬,在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虹阳路上的一家母婴用品店内,因为部分产品未加贴中文标贴,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当场将店里的米粉、婴儿进口饼干等进口婴幼儿食用品进行查扣。

    本报讯 孙建新 邵柳斌 记者连待待 戴正聪 发自浙江 “进口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无中文标签的一律不得进口和销售。”9月下旬,在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虹阳路上的一家母婴用品店内,因为部分产品未加贴中文标贴,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当场将店里的米粉、婴儿进口饼干等进口婴幼儿食用品进行查扣。

    随后,执法人员又来到南浔镇万顺路一奶粉店,该店装潢一新,正处于试运营阶段。执法人员对店里出售的婴幼儿奶粉、婴幼儿功能性营业补充剂及其他婴幼儿食品进行检查。该店货架上一款标着新西兰原装进口的“可益多”幼儿配方奶粉罐身上直接印有中文标识,符合相关规定。但在小部分婴幼儿食品的包装上,依旧未加贴中文标识。

    据悉,婴幼儿食品市场是食品安全监管高风险领域,特别是对进口婴幼儿食用品的监管愈加严格,如果不加贴相应的中文标识,消费者大多只能通过外包装图案对产品进行初步判断,且无法明确知晓产品对应的匹配成分、保质期、注意事项等信息,对消费者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的公告》规定,自2014年4月1日起,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境内加贴。产品包装上无中文标签或者中文标签不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一律按不合格产品做退货或销毁处理。作为消费者也千万不要去购买此类“洋奶粉”。

    据悉,近来为了进一步规范辖区婴幼儿食品市场经营,在加大对食品类经营户不定期检查和抽检的同时,南浔区市场监管局还通过法律法规宣传、基础性巡查、错时检查等方式,加强食品安全从生产、流通到经营的全程监管,帮助消费者进一步了解国家新出台的相关规定。此外,该局也提醒消费者,部分母婴食用品销售店也常存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而直接售卖外包装有OTC标识的货品,实则为药品,如复方鱼肝油、维生素AD滴剂等,消费者若发现,可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日期:201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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