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据欧盟网站消息,10月16日欧盟公布(EU)No 1092/2014号委员会条例,修订(EU) No 1333/2008附录 II中有关三种甜味剂用于部分果蔬酱的使用条件。
欧盟(EU)No 1333/2008附录 II中E部分,食品子分类04.2.5.3中“其他类似果蔬酱”,E951、E961与E962的对应内容被替换为:
‘E 951 |
阿斯巴甜
|
1 000
|
仅限低能果蔬酱以及干水果基三明治酱、低能或者无添加糖
|
|
E 961
|
纽甜
|
32
|
仅限低能果蔬酱以及干水果基三明治酱、低能或者无添加糖
|
|
E 962
|
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Salt of aspartame-acesulfame)
|
1 000
|
(11)b (49) (50)
|
仅限低能果蔬酱以及干水果基三明治酱、低能或者无添加糖
|
本法规自公告后第20天起生效。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