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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出口香港食品 农产品均检验合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4-09-12 09:27 来源:闽南日报 作者: 苏奕斌    浏览:144 原文:
核心提示:香港特区政府历时5年制定的《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于2014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截至2014年9月9日漳州检验检疫局累计检验出口香港食品农产品80批、货值127万美元,均未被港方检出不符合《规例》的情况,有效提高了漳州出口食品农产品的竞争力。

    本报讯(通讯员郑艺珺记者苏奕斌)香港特区政府历时5年制定的《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于2014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截至2014年9月9日漳州检验检疫局累计检验出口香港食品农产品80批、货值127万美元,均未被港方检出不符合《规例》的情况,有效提高了漳州出口食品农产品的竞争力。

    为确保漳州检验检疫局检区供港食品农产品符合《规例》要求,2014年以来,漳州检验检疫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自2月份起,加强对食品农产品行业香港《规例》的宣贯工作,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二是于4月29日对检区120家供港相关企业共160名相关人员开展了《规例》的免费培训,取得良好的培训效果;三是于6月份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举办了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座谈会,重点阐述香港《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对漳州出口产品的影响及应对措施,增强了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责任意识;四是对检区内食品农产品进行风险监测,通过对大量的风险监测信息结果进行风险分析,制定了科学合理的输港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放行方案,确保既能有效监控,又不影响企业快速通关。

日期:201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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