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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出台食品小作坊新规 销售须持有效证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4-08-12 17:27 来源:珠江时报 作者: 刘艳玲    浏览:298 原文:
核心提示:南海有500多家熟食品小作坊,大部分缺乏监管。昨日,副区长李晓佳在南海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后南海将严抓食品小作坊集中管理,并对流通环节农贸市场进行监管,以全面提升南海食品安全质量保证。
    南海有500多家熟食品小作坊,大部分缺乏监管。昨日,副区长李晓佳在南海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后南海将严抓食品小作坊集中管理,并对流通环节农贸市场进行监管,以全面提升南海食品安全质量保证。
 
    会上发布了2013年食品安全工作白皮书,并出台了《佛山市南海区食品小作坊集中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更好地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行为。
 
    食品安全示范点284家
 
    会议现场发布了《2013年食品安全工作白皮书》,这是南海区第二份食品安全监管白皮书。
 
    《白皮书》公布了各环节284家食品安全示范点(店),包括18家种植养殖企业示范单位,80家生产加工企业,30家食品流通企业,131家餐饮服务单位,10家进出口企业,10家保健品企业,4家屠宰企业和1家酒类专售单位。
 
    在熟食品加工领域,南海现有熟食品小作坊500多家,主要生产烧鸭、叉烧、卤味等熟食品,大部分缺乏监管,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低,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为全面推进食品监管工作,南海目前已建成里水、罗村、西樵、狮山、大沥5个食品集中加工中心,75家食品小作坊进驻。
 
    出台小作坊管理规定
 
    为更好地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行为,实现辖区内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统一监管、质量检验、市场准入”的闭环式集约化管理,南海还出台了《佛山市南海区食品小作坊集中管理规定》。
 
    《规定》对食品小作坊的生产加工、产品运输车辆、产品流通经营、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明确规范。食品小作坊产品经营者需领取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散装熟食制品的生产加工单位持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出具的《备案通知书》方可上市销售。
 
    《规定》明确,食品集中加工中心将重点解决烧腊、卤水制品、豆制品等食品集中生产加工问题。从业人员须讲究卫生,穿戴工作衣、帽。乳制品、饮料、罐头制品、果冻等28大类已经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范畴食品,供特殊人群食用、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和法律禁止生产的其他食品禁止进入集中加工中心。进入食品集中加工中心的食品小作坊将实行备案登记管理制度,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核发食品小作坊《备案通知书》,违反小作坊生产经营活动管理规定,或销售采购未能取得备案通知书的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散装熟食制品将受到处罚。
 
    此外,《规定》还对产品运输车辆进行了规范。食品集中加工中心产品运输车辆的车厢两侧统一喷印“佛山市南海区食品集中加工中心运输专用车”字样及标识,并统一喷印各食品集中加工中心及车辆编码。
日期:201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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