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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冷冻草莓、柚子等出口欧盟须小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4-07-17 16:13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作者: 潘兴浩    浏览:633 原文:
核心提示:欧盟公报近期消息,欧盟发布(EU)No323/2014号委员会实施条例,修订(EC) No 669/2009号法规附录I,提高某些非动物源性饲料和食品的进口官方控制水平,其中涉及我国本轮强化检查产品:冷冻草莓、甘蓝、柚子、茶叶产品。针对冷冻草莓,将强化检查诺瓦克病毒与甲肝病毒,抽检比例为5%;针对甘蓝(抽检50%)、柚子(抽检20%)、茶叶(抽检10%)将强化检查农药残留项目。

    欧盟公报近期消息,欧盟发布(EU)No323/2014号委员会实施条例,修订(EC) No 669/2009号法规附录I,提高某些非动物源性饲料和食品的进口官方控制水平,其中涉及我国本轮强化检查产品:冷冻草莓、甘蓝、柚子、茶叶产品。针对冷冻草莓,将强化检查诺瓦克病毒与甲肝病毒,抽检比例为5%;针对甘蓝(抽检50%)、柚子(抽检20%)、茶叶(抽检10%)将强化检查农药残留项目。

    诺瓦克病毒(Norovirus,NV),又称为“诺如病毒”,诺瓦克病毒目前被认为是世界范围内流行性、非细菌胃肠炎暴发的主要原因,其强传染性和感染的普遍性引起了全球的高度重视。甲肝病毒在体外存活的时间:在0℃可生存14个月,-20℃数年仍保持感染性;在各种水质中,5℃条件下,经过12周,甲肝病毒存活率大于10%。由此可见,在低温环境下杀灭甲型肝炎病毒不可行。

    该法规于2014年7月1日起实施。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一是加强种植基地和加工车间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关键控制点参数;二是做好种植基地的用药管理和监控,加强检测频次;三是加强与国外进口商的沟通工作,及时了解欧盟对药物残留监管动态,严格按照欧盟相关要求组织生产,避免被欧盟查出超标造成损失。

    相关报道:欧盟强化对我国冷冻草莓、柚子等商品的检查力度

日期:201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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