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31900880号公告,废止“食品中动物用药残留检验方法-氯霉素、甲磺氯霉素及氟甲磺氯霉素之检验”及“食品中动物用药残留检验方法-氯霉素之检验(二)”二篇检验方法,自即日起生效。
2014年7月1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31900880号公告,废止“食品中动物用药残留检验方法-氯霉素、甲磺氯霉素及氟甲磺氯霉素之检验”及“食品中动物用药残留检验方法-氯霉素之检验(二)”二篇检验方法,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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