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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规定自制火锅底料需公示食品添加剂名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4-03-27 08:21 来源:河北新闻网  浏览:450 原文:
核心提示:河北省食药监局日前作出规定,我省范围内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食品添加剂经营前应向所在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备案后5日内,要将所使用食品添加剂名称及加工食品名称,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公示。

    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品,已经成为一些饭店招揽顾客的手段,但消费者对这些自制食品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却并不清楚。河北省食药监局日前作出规定,我省范围内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食品添加剂经营前应向所在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备案后5日内,要将所使用食品添加剂名称及加工食品名称,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公示。

    根据相关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真实完整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内容至少应包括食品添加剂商品名称、生产者、保管人、使用日期、使用数量、使用人及加工的食品等。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保存期限应不少于2年。河北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材料将存入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

日期:201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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