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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冯平:加快制定畜禽屠宰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4-03-14 14:49 来源:中国食品报  浏览:366 原文:
核心提示:我国现有屠宰法规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2008年国务院修订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也制定了管理办法,但占肉类总产量36.37%的牛、羊、禽的屠宰至今没有专门法律来规范,成为监管空白。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食品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冯平

    肉类产业链条长、影响因素繁杂、风险高、监管难,是食品安全事件的高发领域。目前国家层面只有《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法律层级较低,适用范围较窄,处罚力度较小。建议制定《畜禽屠宰法》,强化法治环境,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法律责任,提高生产者的守法自觉性;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形成长效机制;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保障肉品安全和产业发展。

    肉品安全质量影响消费预期

    我国已成为肉类生产大国,发展方式正从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但时有发生的肉品安全与质量问题影响了消费者的预期,制约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牛羊禽屠宰法规至今存空白

    我国现有屠宰法规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2008年国务院修订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也制定了管理办法,但占肉类总产量36.37%的牛、羊、禽的屠宰至今没有专门法律来规范,成为监管空白。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对生猪屠宰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缺乏应有的力度。虽然新《刑法》规定了食品安全罪,但较为原则,屠宰违法的刑事追究界限不清,导致有案不立,以罚代法,违法成本低,未剥夺违法分子再次犯罪的条件和能力,威慑力不大。这是加工病死猪、制售"打药注水肉"、制作"假羊肉"等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发布后,农业部负责畜禽(包括屠宰)产品全产业链的质量安全,监管体制理顺了,完善屠宰法律的时机已经成熟。因此建议:

    1. 尽快出台《畜禽屠宰法》,填补立法空白。配套相关法规,依法行政,有效监督。将国际广泛采用的安全责任保障、安全风险评估、安全预警、安全危机处理、事故处理、事故赔偿、责任追究、缺陷产品召回等重要内容写入该法。

    2. 将建立肉类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写进该法。明确企业、行政执法部门各自的职责,从养殖源头开始,通过畜禽标识、养殖档案管理、饲料和药物的使用以及屠宰加工和流通领域追踪等全过程监管,切实保障肉品安全,提高群众消费安全感和满意度。

    3. 强调环保责任,将病、死畜禽,废弃物和屠宰污水的处理写入该法。

    4. 将动物福利的有关内容写进该法,逐步有序推动动物福利观念的落实,倡导人与自然的和谐。

日期:201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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