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4日,欧盟对97/794/EC决议进行修订,对从第三国进口活动物的边境抽验比例进行修改,规定每月至少3%的进口活动物批次需进行血清学检验,每一批次至少抽取10%的活动物样品,样品数量最低不得少于4只。同时规定,根据官方兽医风险评估,任何到达边境检查站的活动物均应接受任何比例的抽样检验。
2014年2月14日,欧盟对97/794/EC决议进行修订,对从第三国进口活动物的边境抽验比例进行修改,规定每月至少3%的进口活动物批次需进行血清学检验,每一批次至少抽取10%的活动物样品,样品数量最低不得少于4只。同时规定,根据官方兽医风险评估,任何到达边境检查站的活动物均应接受任何比例的抽样检验。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