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湖南禁止家禽零售交易点活禽过夜 应对H7N9疫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4-02-09 09:37 来源:潇湘晨报   浏览:197  原文:
核心提示:2月8日,湖南省卫生厅通报,湖南新增1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确诊病例,为湖南第7例确诊病例。下午,湖南省召开了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紧急会议。会议要求,活禽批发市场不开展零售,禁止零售交易点活禽过夜。

    本报长沙讯 2月8日,湖南省卫生厅通报,湖南新增1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确诊病例,为湖南第7例确诊病例。病例唐某某,男,38岁,家住邵阳市绥宁县,目前正在邵阳某医院救治。

    湖南省疾控中心应急办主任刘富强介绍,中国疾控中心专家判断,国内目前已进入人感染H7N9禽流感高发季节,气温低更是禽流感病毒活跃时期,因此要加强防控,早发现早治疗。刘富强说,目前的发病源头仍以患者接触活禽或市场暴露为主。因此必须清除感染源头,彻底切断传播途径。刘富强说,市民不要担心,人感染H7N9禽流感是可防可控可治的。

    刘富强介绍,目前在禽类及其分泌物或排泄物以及活禽市场环境标本中检测和分离到H7N9禽流感病毒,与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高度同源,因此传染源可能为携带H7N9禽流感病毒的禽类。目前,大部分为散发病例,有个别家庭聚集发病现象,但尚无持续人际间传播的证据。具体传染途径可经呼吸道传播或密切接触感染禽类的分泌物或排泄物而感染;或通过接触病毒污染的环境传播至人;不排除有限的非持续的人传人。高危人群为在发病前1周内接触过禽类或者到过活禽市场者,特别是老年人。记者刘少龙

    【应对】

    交易活禽市场实行宰销分离

    本报长沙讯 2月8日下午,湖南省召开了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紧急会议。会议要求,活禽批发市场不开展零售,政府相关部门要指导市场经营者根据销量购进活禽;进入交易市场未售出的活禽严禁运回养殖场,禁止零售交易点活禽过夜,做到活禽"日日清".对于零售交易点当天剩余活禽,实行宰杀后次日白条禽出售。县级以上城市要鼓励实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冷鲜销售;没有实行冷鲜销售前,鼓励活禽交易市场和农贸市场建专门的屠宰间,或设立透明隔板屠宰销售间,将顾客与活禽隔开,实行活禽市场的宰销分离;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要坚决实行定期清洗消毒和休市等制度,做到"一日一清洗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

    从1月27日起,全省停止来自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或农业部监测到H7N9禽流感病毒阳性样品省份的活禽入省,对于已经调入的,一律隔离留验,逐批抽样检测,经病原学检测阴性的才能进入市场销售。省内已经发生人感染病例的,也停止其活禽调运出市。记者周悦

    监测3月上旬前完成动物H7N9禽流感病毒检测

    本报长沙讯2月8日,湖南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决定提前启动春季H7N9禽流感监测工作,并制定了全省H7N9禽流感监测方案。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各地要加快采样监测进度,确保在3月上旬前完成上半年集中监测任务。一旦监测出阳性和发现异常情况,按要求及时上报送检,并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置。

    根据《2014年湖南省H7N9禽流感监测方案》,全省在所有市、县对H7N9禽流感病毒在动物群体中的感染情况进行一次地毯式的全面监测,环洞庭湖区域、野鸟迁徙区域、家禽养殖密集区以及活禽交易市场要进行重点监测。监测对象为鸡、水禽(鸭、鹅)和人工饲养的鸽子、鹌鹑等;野生禽类;生猪。

    在活禽交易市场(农贸市场),凡自人感染H7N9病例和病原监测阳性省份调入的家禽,实行批检制,每批抽取30份样品;市州设立的大型交易市场,实行日检制,每天抽取3个摊位、不少于30份样品监测;其余市场(含农贸市场)实行月检和不定期抽检制度,每次监测不少于30份样品;每次抽检样品尽可能涵盖交易市场内每种禽类(鸡、鸭、鹅、鹌鹑、鸽子、野禽)拭子和血清样品,同时采集环境样品。

    养禽场重点监测养鸡场,每个禽场(群)采集30份禽拭子和血清,环境拭子10份。每县监测不少于2个禽群。在家禽屠宰场,每个家禽屠宰场采集3个以上家禽群体,每个家禽群体采集30只家禽的对应血样、咽喉和泄殖腔拭子。有家禽屠宰场的市州,所有家禽屠宰场全采。

    如果是野生禽类栖息地,包括君山区、新化县、隆回县、桂东县、湘阴县、汉寿县、耒阳市等H7N9禽流感固定监测点,每县收集野生禽类新鲜粪便50份。其它有野生禽类栖息地的市州,要收集野生禽类新鲜粪便,对能捕获到的野生禽类采集咽喉和泄殖腔拭子。如果是生猪屠宰场,每个屠宰场采集生猪鼻腔拭子不少于30份,每市州采集1个屠宰场。

日期:2014-02-09
 
 地区: 中国 湖南
 行业: 畜禽肉品
 标签: H7N9 活禽 家禽 禽流感 禽流感防控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