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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部分修订食品卫生法实施细则及食品、添加剂等残留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3-10-31 10:51 来源:国家食品安全信息中心  浏览:590  原文:
核心提示:2013年10月22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公布食安发1022第2号公告,部分修订食品卫生法实施细则(2013年厚生劳动省令第121号)及食品、添加剂等规格(2013年厚生劳动省公告第337号)。

    2013年10月22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公布食安发1022第2号公告,部分修订食品卫生法实施细则(2013年厚生劳动省令第121号)及食品、添加剂等规格(2013年厚生劳动省公告第337号)。一是在食品卫生法实施细则附表1中追加氧化钙,此次修订未设定使用标准,但是在使用时应做好生产工艺管理,在食品中添加时达到使用目的即可,不用过量。

    此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二是设定杀菌剂isopyrazam、杀虫剂imicyafos、氯虫酰胺( Chlorantraniliprole )、氰霜唑(Cyazofamid)、呋虫胺(dinotefutan)、乙基多杀菌素(Spinetoram)、杀菌剂(Pyriofenone)、稻丰散(Phenthoate)、氟啶草酮(Fluridone)在食品中的残留限量。

    同时删除阿克洛胺(aklomide)、莎稗磷(anilofos)、除线磷(dichlofention)、蚜灭磷(vamidothion)、哒嗪硫磷(pyridafenthion)、代森环(milneb)、他巴唑(Methimazole)在食品中的残留标准。

日期:201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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