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安徽、河南省食药监局“三定”方案出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3-10-08 11:51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937 原文:
核心提示:安徽、河南省食药监局“三定”方案出台

  安徽省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组建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挂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整合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食品监管职能,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实施统一监管。

  根据职能需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1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人事处、财务规划处、综合协调处、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食品生产监管处、食品流通监管处、食品消费监管处、药品化妆品注册监管处、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处、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医疗器械监管处、风险管理与新闻宣传处、稽查处、应急管理处、科技和标准处。同时,设机关党委和纪检组(监察室),机关行政编制127名。

  “三定”方案还对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省农业、卫生、质监、工商、商务、公安等部门的职责分工进行了明确。

  河南省

  日前,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通知》规定,整合省质监局、工商局、商务厅、食品药品监管局的食品监管职能,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实施统一监管。整合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所属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职能、机构和设备,构建统一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体系。根据职能需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设1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新闻宣传处)、综合处(合作交流处)、食品安全协调督查处、政策法规处、食品生产监管处、食品流通监管处、餐饮食品监管处、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处、药品化妆品监管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处、医疗器械监管处、稽查处、应急管理处、科技装备和标准处、人事处、规划财务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挂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通知》还划分了食品药品监管与农业、畜牧、卫生、质监、出入境检验检疫、工商、商务、公安等部门的职责分工。

日期:2013-10-08
 
 地区: 中国 安徽 河南
 标签: 食药监局 河南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