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据欧盟网站消息,8月29日欧盟发布(EU) No 818/2013号委员会条例,修订了(EC)No1333/2008号法规附录III,批准蔗糖脂肪酸酯(Sucrose esters of fatty acids)用于水基澄清调味饮料香精,在香精中的最大用量为15000 mg/kg,成品中的限量为30 mg/l。
本法规自发布之日起第20天生效,所有条款都将具有法律效力并直接适用于所有成员国。
原文链接:<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13:230:0012:0013:EN: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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