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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质监、工商未彻底退出食药监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3-08-30 11:42 来源:南方都市报  浏览:765 原文:
核心提示:新改革方案落地后,是否意味着质监及工商系统彻底退出与食品药品相关监管的领域?新食药监督局成立后,省质监局还是要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省工商部门仍要负责医药广告的监管等。

    质监、工商未彻底退出食药监管

    新方案实施后,两部门还担负食品包装及医药广告监管

    新改革方案落地后,是否意味着质监及工商系统彻底退出与食品药品相关监管的领域?新食药监督局成立后,省质监局还是要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省工商部门仍要负责医药广告的监管等。

    此外,食用农(水)产品、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按食品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督管理。但在养殖、种养环节仍由农林水部门负责。农业部门还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省农业厅、林业厅、海洋渔业局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跨部门之间的具体合作方案,还要等相关细则出台。

    "食品安全监管从'四段管理'变成了'两段管理'",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往,种植养殖环节的食品安全由农林渔部门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由质监局负责,流通环节由工商局监督,消费环节则由食药监局负责。如今,工商局、质监局食品安全监管划归食药监局后,变成了"两段"式监管。

    市县食药监体制改革指导意见公布:

    市县工商将划转3000个编制给食药监

    今年内广东省市县两级食药监机构将完成机构改革。昨日,广东省政府官网发布了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该意见称,未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或由市设立派出机构的地区,一律单独组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实行属地管理。由于职责调整,食品药品监管队伍3200名编制要从市县工商、质监划转。

    实际上,市、县的食药监机构在各市的机构设置五花八门,归口不一,而且此前曾有食药监系统人士曾抱怨他们有"头"没有"腿",基层执法力量薄弱,有的地方没有专门食药监机构。

    该意见要求,在职能整合上,原单独设置药品监管机构的地区,要以药品监管机构为基础,划入有关部门食品监管职责,整合组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原挂牌或合署设置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地区,要整合其他有关部门食品药品监管职责,单独组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未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或由市设立派出机构的地区,一律单独组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实行属地管理。

    由于涉及职责调整,要整合监管队伍和技术资源。该意见称,食品药品监管队伍部分编制要从工商、质监和涉及职责调整的其他有关部门划转。按照编制随职能划转的原则,从市、县工商系统划转编制共3000名,从市、县质监系统划转编制共200名。相关部门和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按照人随编制走、经费随事转的原则划转。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应分别于今年9月中旬、12月中旬前完成。

    链接

    广东"FD A"的"前世今生"

    2000年3月 广东药品监督管理局挂牌成立,是省政府的直属机构。此前,广东医品监督和管理工作,分别由卫生厅担任药政、药检职能,由医药管理局负责药品生产流通的行业管理职能。

    2004年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挂牌成立,增加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的职能,还开全国先河,将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与行政执法的职能,也纳入广东"FDA"旗下。

    2009年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明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由省卫生厅管理,现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省以下垂直管理改为由地方政府分级管理。"

    2013年8月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构改革方案公布,主要在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方面进行改革,将加入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

    (摘自《苍生大计---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风雨历程》)

    "12331"平台或明年投用

    《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指导意见》提出,要畅通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渠道,建立独立公正、统一规范、社会充分参与的跨部门综合性举报投诉平台。该举报投诉平台将是全国统一的"12331"平台,目前省食药监局正在进行系统建设,明年有望投入使用。

    --- 广东省有关部门负责人昨日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介绍

    相关报道:广东省食药监局“扩容” 机构改革方案出炉
日期:2013-08-30
 
 地区: 中国 广东
 行业: 认证体系
 标签: 监管 食品生产 广东 食品 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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