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俄罗斯农监局发出通知:从2013年8月18日起,俄罗斯农监局将按照农业部2011年11月7日下发的第404号令规定执行,变更进出境及过境动物、动物产品、兽药、动物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许可证签发规程。
新规程要求在进口水生生物资源及其产品之前,在提交的申请书中应当标注出口方和进口方所签订合同的相关信息(合同的批准号码、签字日期和合同的有效期),如果在申请书中缺少上述信息,从8月18日起,将拒绝签发上述产品的进境许可证。
近日,俄罗斯农监局发出通知:从2013年8月18日起,俄罗斯农监局将按照农业部2011年11月7日下发的第404号令规定执行,变更进出境及过境动物、动物产品、兽药、动物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许可证签发规程。
新规程要求在进口水生生物资源及其产品之前,在提交的申请书中应当标注出口方和进口方所签订合同的相关信息(合同的批准号码、签字日期和合同的有效期),如果在申请书中缺少上述信息,从8月18日起,将拒绝签发上述产品的进境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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