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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舌兰酒按照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管理的公告(2013年第10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3-06-22 14:15 来源:国家卫生计生委  浏览:1178 原文:
核心提示:同意龙舌兰酒(英文名:Tequila 100% Agave)按照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进行管理。指定龙舌兰酒的甲醇限量不得超过3.0克/升(按100%酒精计),其他安全指标及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配制酒》(GB2757-2012)执行。

2013年   第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进口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许可管理规定》,经审查,同意龙舌兰酒(英文名:Tequila 100% Agave)按照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进行管理。指定龙舌兰酒的甲醇限量不得超过3.0克/升(按100%酒精计),其他安全指标及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配制酒》(GB2757-2012)执行。其产品进口和生产经营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3年6月20日

     相关说明:

   
国家卫计委关于龙舌兰酒公告的说明

日期:2013-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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