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卫生厅于2013年2月26日发布《代用茶安全要求》(DBS61/0003-2013)地方标准,对代用茶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检验方法、标识、储运等方面做出明确要求。该标准将于今年3月25日实施。
根据代用茶的不同分类,该地方标准对黄曲霉毒素B1、六六六总量、敌敌畏、铅、汞等卫生指标做出具体要求,同时明确了不同种类代用茶的水分及总灰分的理化指标要求。
目前,北京、广西、广州、陕西等地均已出台代用茶地方标准。各地在内容上存在部分差异,比如:北京发布的《代用茶卫生要求》地方标准中有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沙门氏菌等微生物指标的要求,而陕西出台的本标准没有这方面的要求。
名词解释:代用茶
选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食用植物的根、茎、叶、花、果实(种子)或植物组织为原料,经加工制作(不经过粉碎)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煮)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示例:叶类产品有桑叶茶、薄荷茶等;花类产品有菊花、桂花、茉莉花、金银花等;果(实)类(含根茎)产品有大麦茶、苦瓜茶、胖大海、决明子、山楂等;混合类为上述产品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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