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就食品过敏原监管阈值水平征询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3-02-04 15:33 来源:香港贸发局  浏览:447  原文:
核心提示: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拟对主要食品过敏原制定相应监管阈值。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拟对主要食品过敏原制定相应监管阈值。该局正就开展相关风险评估征询意见,评议期截至2月12日。

    目前,《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第201(qq)节将主要食品过敏原定义为牛奶、鸡蛋、鱼类(如鲈鱼、比目鱼、鳕鱼)、甲壳类(如螃蟹、龙虾、虾)、坚果(如杏仁、山核桃、核桃)、小麦、花生、大豆以及含有此类食品提取蛋白质的食品原料。该定义排除了由主要食品过敏原提取的高精炼油,以及由此类高精炼油制成的原料。

    FDA征求意见旨在利于设计和实施量化风险评估,以制定主要食品过敏原的监管阈值。FDA尤其希望得到以下意见:(i)FDA如何定义对人类健康造成风险的过敏反应,(ii)哪些主要食品过敏原存在最大公共卫生风险,风险人群规模如何,(iii)在制定主要食品过敏原监管阈值时,如何应用临床剂量分布数据,(iv)在监管阈值风险评估中,过敏反应严重度相关生物学指标或其它因素的应用方法,(v)个体避免接触过敏原饮食暴露模式的相关数据和信息,(vi)关于食用包装食品中未申明主要食品过敏原的暴露水平数据和信息,(vii)FDA制定主要食品过敏原法规阈值时,还应考虑的其它信息和数据。

日期:2013-02-04
 
 地区: 国外 美国
 行业: 餐饮 进出口
 标签: FDA 过敏 监管 食品 管理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