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辽宁迈向农产品出口大省 国家级农产品出口示范区达7个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3-01-17 10:05 来源:辽宁日报  浏览:154 原文:
核心提示:由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报的5个国家级典型农产品出口安全示范区,全部通过国家质检总局审核。至此,我省国家级典型示范区达到了7个,数量位列全国第三,正式迈向农产品出口大省行列。

  本报讯 2012年辽宁农业收获惊喜:由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报的5个国家级典型农产品出口安全示范区,全部通过国家质检总局审核。至此,我省国家级典型示范区达到了7个,数量位列全国第三,正式迈向农产品出口大省行列。

  为了推进农产品出口示范区建设工作,2012年初,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辽宁省农产品出口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优先支持农产品出口示范区建设,并投入2000万元专项资金。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随后推出多项重大举措,其中包括与省农委签署促进农产品出口合作协议,组织政府职能部门和出口企业进行培训等。各市县也积极行动起来,岫岩满族自治县投入上亿元完善食用菌示范区,宽甸满族自治县将古楼子乡出口示范区扩大到覆盖全县,瓦房店市投入1000万元扶持建设水果储藏库、果品出口生产基地。

  经过一年努力,2012年我省申报的沈阳沈北新区出口禽肉产品、鞍山岫岩出口食用菌、大连瓦房店出口苹果、丹东东港出口草莓、沈阳法库出口树莓5个国家级典型农产品出口安全示范区,全部通过国家质检总局审核。算上辽中县蔬菜水果示范区、宽甸板栗示范区,我省已经建成7个国家级典型农产品出口安全示范区。

  在出口示范区的引领下,我省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升。目前全省示范区内出口产品总体合格率高达99.99%,瓦房店苹果获得出口加拿大资格,沈阳法库树莓顺利在德国通关,双双打开欧美高端市场。 2012年,我省国家级典型示范区产品出口总量达9035.6万美元,与2010年示范区建设之初相比增长80%。

  在出口示范区的带动下,农民的腰包也越来越鼓,沈北新区出口禽肉产品示范区、岫岩出口食用菌示范区、瓦房店出口苹果示范区内相关产业带动当地农民增收30%以上。

日期:2013-01-17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