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2012年10月17日,日本根据食品卫生法第26条第3项规定,对泰国生产未成熟豌豆以及其加工品施行强制命令检查。此次主要检查项目是苯醚甲环唑的含量。
日本针对未成熟豌豆的苯醚甲环唑的含量的标准值为0.01ppm,大豆为0.05ppm,玉米为0.1ppm。
原文链接:http://www.mhlw.go.jp/stf/houdou/2r9852000002m1m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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