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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期食品混入新品“捆绑销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2-07-25 11:06 来源:羊城晚报  浏览:302  原文:
核心提示:近日,广州公布了《广州市超过保质期食品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此举创全国先河提出食品临近保质期的界定期限。而在佛山,暂时未有相关措施出台。记者连日来走访市内多家大中型超市,发现有超市将"临界期"食品混入新鲜食品中进行捆绑式销售。有食品安全专家提醒,消费者只能靠自己去辨识。

    近日,广州公布了《广州市超过保质期食品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此举创全国先河提出食品临近保质期的界定期限。而在佛山,暂时未有相关措施出台。记者连日来走访市内多家大中型超市,发现有超市将"临界期"食品混入新鲜食品中进行捆绑式销售。有食品安全专家提醒,消费者只能靠自己去辨识。

    "买五送一"原是两天后过期

    记者连日来走访发现,大多数超市都没有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进行明确标注,也没有设置"专区".

    对于即将过期的商品,大多数商家采取的多是特价或以赠品的形式出售。尤其以乳品和饮料为多,在很多超市中,已经过了好几个月还没有售出去的饮料就会被搬到超市显眼的地方,进行特价销售,或者价钱打折,或者有买有赠。

    在东方广场的一家大型超市内,记者得知,每周周二是该超市的特价优惠日,工作人员在不同区域设置特价货架,专门陈列优惠出售的商品。在其中一个货架上,某一牌子的乳酸菌饮品被捆绑成双出售,价格比原价便宜10%.记者发现,该饮品于2012年7月12日生产,保质期为21天,即8月1日过期,当天离过期日期只有8天。而某一牌子的蛋糕贴上有"买五送一"的优惠提示,但蛋糕两天后便过期。

    记者走访发现,大部分超市的特价区并无任何关于商品临近保质期的标识提醒,促销人员在推荐商品时也不会向消费者提及。这种捆绑销售临近保质期食品的做法,在很多超市里比比皆是,面包、牛奶更是重灾区。这种促销方式也容易使一些不明就里的消费者,误以为价格便宜,在未细看每样食品保质期的情况下,就可能购买到临期食品。

    而在季华五路的一家大型超市的"清货专区",货架上就有醒目的提示---"请按照有效保质期前食用/使用".此外,部分商品的包装上还贴上写着"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红色纸片。大部分顾客在选购时都会有意识地看一下商品的生产信息。

    该超市一位销售人员告诉记者,"这个货架上的商品虽然多为优惠促销的清仓商品,但质量是好的".但是,记者在该区域并没有看到任何有关临近保质期的提示,"可能商家依然避讳保质期",一名顾客说。

    市民:我们要有知情权

    "靓女,你能帮我看看赠送的两杯酸奶保质期到哪一天吗?"25日上午,在禅城区的一家佛山本地超市内,一位老奶奶拿着一份"买一送二"的"促销装"酸奶向营业员求助。这份酸奶上用透明胶带捆着两杯酸奶作为赠品,但赠品酸奶的保质期被胶带遮住了。营业员告诉老大爷,赠品酸奶还有两天就要到保质期了,这也是实行"买一送二"的原因。听罢营业员的解释,老奶奶便放下酸奶走了。

    "既然是快到保质期的食品,超市更应该清楚地标明,而不是等到顾客询问了才告知。"老奶奶对记者说,对于这样的促销食品,她是又爱又恨,既想买到便宜的食品,又担心食品容易过期而造成浪费。

    而另一名购买了酸奶的李女士则说,"我们家里人多,酸奶买回去很快就吃完了,按照我们的速度,赶过期之前完全是能够吃完的。"但是她也表示,"不管怎样,超市还是应该明确标注的……你标注清楚了,买不买就随我们自己了,不管怎样,消费者是具有知情权的。"

    专家:临近过期食品应设置销售专区   "不少消费者都上过这样的当,所谓的'特价'食品,其实就是临期食品。打折的商品容易'打折健康',消费者购买前一定要瞪大眼睛,仔细查看生产日期。"知名食品安全专家、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秘书长董金狮告诉记者,商家对临近过期食品的处理方式,其实已成行业潜规则。销售类似商品的时候,商家一般只会告诉消费者现在购买很划算,但根本不会告诉里面有快到保质期的食品。

    董金狮表示,过期食品由于超过了食品的安全保质期限,可能产生大量有害物质或致病菌超标,人食用了容易引起急性食物中毒,甚至导致急性传染病或者致癌。他建议,临近过期的食品最好设置销售专区,让消费者明白消费。现在市场盛行的打折、促销方法也可以,但要明确提示。不然,有的市民不注意,买回去没立即食用,食品就过期变质了。若不小心吃了,也怕有问题。当然,消费者自身对此也要多个心眼,一定要看包装日期、保质期,发现一些模糊不清的,建议不要购买食用。

    在董金狮看来,其实我国可以学习国外的做法,国外是要求商品明确标注到期日,而我国只是强制要求生产企业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但企业一般将这两者分开标注,从某方面来说,这其实也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做法。

日期:2012-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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