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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5月起施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2-04-01 14:51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浏览:406 原文:
核心提示:为加强进口食品境外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近日公布了《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本报讯 黄楠 为加强进口食品境外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近日公布了《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指出,向中国输出食品的境外生产、加工、储存企业的注册及其监督管理适用该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管理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工作;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的注册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规定》强调了国际组织或者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发布疫情通告,或者产品在进境检验检疫中发现疫情、公共卫生失控等严重问题的,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暂停进口该国家(地区)相关食品期间,国家认监委不予接受该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推荐其相关食品生产企业注册。

    该规定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年3月14日公布的《进口食品国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日期:201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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