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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进口大宗粮食别忽视有害生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2-03-14 10:24 来源:质检总局  浏览:373 原文:
核心提示:检验检疫部门提醒进口企业应进一步规范贸易合同,在合同中订明禁止携带我国禁止进境的检疫性有害生物。一旦检出,依据贸易合同对出口商索赔或退运处理,维护国家和进口商利益。

  江苏连云港口岸是全国重要的粮食进出口大港。据连云港检验检疫局统计,今年1~2月份,连云港口岸进口大豆20批,共计43.8万吨,货值2.27亿美元;进口大麦7批、0.38万吨,货值112.9万美元;进口木薯干89批、47.2万吨、货值12592.9万美元;进口玉米2批、11.6万吨、货值3943.1万美元。分别从进口大豆中共检出各种有害生物105种846种次,包括真菌病害7种,昆虫3种,杂草95种,其中检疫性有害生物10种47种次。截获频率较高的有假高粱、苍耳属(非中国种)、豚草、苘麻、苋等。

  从来源看,大豆中各类有害生物的单批截获种次最多,疫情较重。从进口大麦中检出各种有害生物25种106种次,包括真菌病害4种,杂草21种,其中检疫性有害生物2种14种次,截获频率较高的有硬雀麦、法国野燕麦、菊科、苜蓿属、雀麦等。从进口玉米中检出各种有害生物26种53种次,包括真菌病害4种,杂草22种,其中检疫性有害生物7种14种次,截获频率较高的有三裂叶豚草、苍耳属(非中国种)、苋、高粱等。从进口木薯干中检出各种有害生物35种、852种次,主要是赤拟谷盗、谷蠹、咖啡豆象、露尾甲等昆虫。

  为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入侵,保护我国农业和生态安全,检验检疫部门一边完善进境大豆等粮食产品的检疫监管体系,做到全方位实时的监管,提高检验检疫把关的有效性和工作效率,一边密切关注国外疫情发生动态,加大对进境粮食产品的检验检疫力度。在接卸码头、运输沿线、仓储和生产加工单位积极开展疫情调查与监测工作,构筑防范外来有害生物传入的坚固防线。同时,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生产加工企业的疫情风险意识,敦促其建立疫情调查、报告制度,积极协助检验检疫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与国外主管部门交涉、沟通,促使其采取各项措施,加强对输华植物产品离境前的检验检疫和监管,确保符合中国进境检验检疫的要求。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进口企业应进一步规范贸易合同,在合同中订明禁止携带我国禁止进境的检疫性有害生物。一旦检出,依据贸易合同对出口商索赔或退运处理,维护国家和进口商利益。

  (杨万风苗琛)

日期:201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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