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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质量安全不能只靠一张“黑名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2-01-19 15:23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浏览:237 原文:
核心提示:1月1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会议指出,要搭建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实现银行、商务、海关、税务、工商、质检、工业、保险、统计等多部门质量信用信息互通与共享。完善企业质量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

    石丽颖

    1月1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会议指出,要搭建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实现银行、商务、海关、税务、工商、质检、工业、保险、统计等多部门质量信用信息互通与共享。完善企业质量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

    近年来,质量安全特别是食品领域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危害了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安全,也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国家相关部门为此出台了一批新规,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加强了对食品质量的监管,此次建立食品质量失信"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也是对企业加强质量监控的一种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企业的自律意识。此举给了广大消费者一些期盼,希望质检机构能确实开始治理混乱的食品市场。

    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可以加大对违法企业的惩戒力度,对消费者的权益也有了新的保障,这无疑是一项很好的举措。但笔者认为,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并不是一劳永逸之举,也不能把食品质量安全的希望完全寄托在一张黑名单上。一张小小的质量失信黑名单,难道就能足以让广大生产厂家自动自觉了吗?没人可以保证,而且恐怕也没人能保证"黑名单"的旗帜下不出现猫腻。

    可见,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只能辅助监管食品安全,要保证"黑名单"的惩治作用,还要完善相应的监管制度。而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于监管的不到位,因此,对食品卫生的制造源头和各个环节上进行严密监控,才是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根本之道。只有平时多做监管工作,防范在先,不给不法分子制劣售假可乘之机,人民群众才能真正地吃上放心食品。

日期:201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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