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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称毒奶粉瘦肉精事件折射企业诚信缺失严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1-08-22 15:23 来源:光明日报  浏览:442  原文:
核心提示:近日召开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经验交流会上传来消息,近年来,接连出现的毒奶粉、瘦肉精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事件,说明企业诚信缺失问题严重。据统计,每年因企业信用缺失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高达6000亿元。

    近日召开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经验交流会上传来消息,近年来,接连出现的毒奶粉、瘦肉精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事件,说明企业诚信缺失问题严重。据统计,每年因企业信用缺失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高达6000亿元。

    信用危机不容低估

    国家工商总局市场司司长王晋杰说,当前,有的地方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绝,不守信用、不践成约、破坏市场秩序成为一大社会公害。

    据调查,目前我国每年签订的约40亿份合同中,履约率只有50%.财政部日前公布的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公告显示,在被抽查的157家企业中,竟然有155家存在虚报利润的问题。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11月末,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应收账款总额达到6.46万亿元,同比增长22.4%,比上年增长了8.4个百分点。这说明,有些企业在还款方面的失信情况越来越严重。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老总对记者说,"公司最窝心的事就是各地的销售公司卖掉车后却不按合同约定付款。到现在为止,我们应收而未收回的款项超过数十亿元,经济损失巨大。"

    其中企业牵涉到个人失信的现象尤为多,如弄虚作假、坑蒙拐骗、假文凭、恶意欠款、逃废债务、投机作弊等。在一些地方,少数把学籍"取巧"改到外省的高考考生,比坚守原籍的考生获得了更好的升学机会;掺杂作假的不法商家,比本分守法的经营者获利更多……种种不正常现象,暴露了社会信用体系存在的诸多问题。

    重整信用要找到关键点

    王晋杰说,经济生活中呼唤信用、倡导诚实的愿望日趋迫切。失信行为给整个社会的安定和谐造成隐患。

    一些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差,大量出现的制假售假、合同欺诈、恶意拖欠等现象,扰乱了市场秩序,加大了经济运行成本,制约了国民经济的有效增长,损害了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对我国经济发展至少带来三大消极影响:首先是使企业的商品生产和交换不能正常进行。由拖欠导致的连环拖欠,破坏了信用,扰乱了经济秩序,使企业资金周转受阻,生产不能正常进行。其次,信用恶化使银行业务无法正常进行。借钱不还,银行还怎敢放贷!如果任由这种状况发展下去,银行由不敢正常放贷到不敢吸收存款,那么银行的生命就该终结了。第三,没有信用,虚拟资本就无法产生和发展,市场经济也就不可能向高级阶段发展。

    为何失信?专家们的一个共识:就是缺少一个让失信者为失信埋单的机制,就在于信用体系不完善。法律制度存在漏洞,监管惩戒机制缺失和乏力;失信成本相对太低。

    建立诚信体系才是长效机制

    经济学家吴敬琏认为,信用体系发育程度低和种种失信行为妨碍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转。中国应当加快建立信用体系。

    王晋杰说,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参与。其中,政府是关键,政府要在诚信法规制度、监督惩戒机制和新闻舆论宣传等方面发挥重要推动作用;企业是重点,企业要在诚信经营、行业自律和制度文化建设等方面花工夫;个人是基础,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离不开每个人的诚信理念和道德。

    在制度建设方面,我们要建立健全规范的社会诚信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扎紧诚信法律制度的"篱笆",让失信者无洞可钻,无机可乘,堵塞其通过失信获益的渠道。通过法治、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打击约束,加大失信行为的风险成本,让失信者在金融信贷、就业、教育、市场交易等环节处处碰壁,寸步难行,失信企业将受诸多限制,难以生存,最后被市场淘汰。

    浙江省工商局负责人说,通过30年的实践,浙江省工商机关建立健全了全省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建成了全省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这个数据库汇集整合了来自税务、法院、银行、海关、环保、卫生、质监、公安等相关部门的信用信息。对全省各类企业进行了信用分类监管,以起到对企业激励、惩戒、教育的作用。从2004年起,浙江省工商局每年都会向社会公布失信企业名单。对一些丧失信用的企业进行了信用预警,并吊销其营业执照。

    有专家建议,信用建设要形成体系,第一时间归集企业信用信息,并对社会发布。

    北京广霁律师事务所李海波律师建议公安、法院、银行、税务应将公民个人和法人企业的各种违法犯罪记录、民事诉讼记录、拖欠贷款和信用卡恶意透支记录、偷逃漏税记录向社会开放(确定一个期限,比如超过7年如没有新的不良记录就自动取消),允许任何人查询。

    此外,专家还建议建立失信企业名单,鼓励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充分披露不讲信用的人和事,让舆论谴责不讲信用者;严禁失信人员担任企业的管理人员,尤其是担任企业的董事长、董事、经理、会计;对失信企业给予工商年检不合格的处罚,如连续两年不修复失信记录则予以取缔。(记者 郑北鹰)

日期:2011-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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