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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食药监局:使用回收油 一经发现就查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1-08-20 08:09 来源:云南信息报  浏览:285 原文:
核心提示: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从即日起至11月底,将在全市范围内对火锅类餐饮企业进行专项整治,整治以各类火锅类餐馆、火锅类餐饮摊贩回收利用顾客食用过的油脂等加工经营食品行为等为重点。

    本报讯 昨日,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从即日起至11月底,将在全市范围内对火锅类餐饮企业进行专项整治,整治以各类火锅类餐馆、火锅类餐饮摊贩回收利用顾客食用过的油脂等加工经营食品行为等为重点。

    据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关于火锅底料安全的报道屡见不鲜,已经引起社会极大关注,因此决定采取专项行动,杜绝此类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自制火锅底料单位除了要公示所使用添加剂成分外,还要对食用油购进渠道、进货记录、餐厨废弃物处理等进行详细记录。在检查中,发现利用回收油作原料及其他非法添加行为,要第一时间查封问题产品,责令停业,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故意添加情节恶劣的,一律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企业负责人五年内不得再从事餐饮相关服务行业;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日期:2011-08-20
 
 地区: 中国 云南 昆明市
 行业: 餐饮 粮油
 标签: 餐饮 火锅 食药监局 摊贩 油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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