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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向105家水产品出口企业发出动员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1-06-04 14:44 来源:舟山网  浏览:410  原文:
核心提示:5月31日下午,舟山105家水产品出口企业的相关负责人,以及输欧美食品备案企业的食品安全员,参加了市检验检疫局召开的全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动员大会。检验检疫局分管食品检验的副局长殷汉华在会上多次强调,"要像治理酒驾一样整治食品安全。 "

    5月31日下午,舟山105家水产品出口企业的相关负责人,以及输欧美食品备案企业的食品安全员,参加了市检验检疫局召开的全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动员大会。检验检疫局分管食品检验的副局长殷汉华在会上多次强调,"要像治理酒驾一样整治食品安全。 "

    今年以来,接连两份来自国家质检总局的警示信息,让舟山的出口水产品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治理工作迫在眉睫。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2011年第59号风险预警,我国出口韩国的几批冷冻鱼安鱼康鱼产品存在人为注水,韩方已暂停了相关企业对韩出口。此外,今年1~5月,韩国驻华使馆共3次通报舟山出口冻虾仁、虾皮、虾干产品二氧化硫超标。

    据介绍,舟山每年至少出口20万吨水产品,出口总量为全省的60%,全国的10%,今年以来,被国外多次通报,严重影响舟山水产品的整体声誉。主要集中在亚硫酸盐含量超标、虾仁过度包冰衣、产品成分标识不符、微生物超标以及检出违禁药物残留等方面,大多数也是与食品违规添加相关。

    针对这一情况,我市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卫生部、公安部等六部委最近刚刚下发的《关于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案件查办和移送工作的通知》精神,今后凡触犯食品安全法,一律以最高额度罚款。凡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没收非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决不以罚代刑。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案件,采取公安先行介入,立案调查,从严从快处理的政策。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要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 舟山网

日期:2011-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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