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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药局对餐饮业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剂工作进行抽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1-06-01 09:50 来源:中国经济网  浏览:289  原文:
核心提示:按照全国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及时传达贯彻,细化任务要求。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31日讯 按照全国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及时传达贯彻,细化任务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部署,迅速全面出击。为深入推进专项工作,5月2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抽查餐饮服务环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情况的通知》,对天津、山西、吉林、安徽、海南、重庆、贵州、云南、青海、宁夏等省(区、市)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抽查以下六方面内容:一是监管部门是否传达贯彻;二是监管部门是否加强监督检查;三是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明确整治任务;四是餐饮单位是否备案公示、公开承诺;五是宣传品是否入户进店;六是是否开展食品添加剂知识培训。

    截止5月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安徽、贵州、青海、宁夏等省份餐饮服务环节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抽查。抽查结果表明,目前,各地监管部门已按辖区分别召开了餐饮服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会议,传达贯彻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要求和任务;正在印制发放宣传品,张贴至每一家餐饮服务单位,确保宣传教育入户进店;对各类餐饮单位,尤其是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服务的餐饮单位,加大了巡查和抽检力度。各地餐饮服务单位也正按照要求,对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陆续向监管部门进行备案,向社会进行公示。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任务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中。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备案公示的要求,餐饮服务单位未及时备案和公示的,一律视为未使用食品添加剂。对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地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抽检力度,发现餐饮服务单位未备案、公示而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要将其纳入"黑名单",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并向社会公布。

日期:201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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