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7日,美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将依据美国际贸易法院裁决,修改其暖水虾反倾销案终裁结果,将两家中国企业的反倾销税率分别从88.27%和80.19%调低至8.45%和5.07%.
2011年5月17日,美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将依据美国际贸易法院裁决,修改其暖水虾反倾销案终裁结果,将两家中国企业的反倾销税率分别从88.27%和80.19%调低至8.45%和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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