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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从重从快惩处食品非法添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1-05-28 10:03 来源:深圳特区报  浏览:196  原文:
核心提示:记者昨天下午从市食安委获悉,我市将开展为期近一年的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专项行动,以米面制品、调味品、辣椒制品、自制饮料、乳制品、水产品、肉类等为重点品种,以企业外租厂房、车间、仓库及城镇临时建筑、出租民房等为重点地区,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集体食堂等为重点单位,以生鲜乳收购、活畜贩运、屠宰等为重点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从严从重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余海蓉)记者昨天下午从市食安委获悉,我市将开展为期近一年的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专项行动,以米面制品、调味品、辣椒制品、自制饮料、乳制品、水产品、肉类等为重点品种,以企业外租厂房、车间、仓库及城镇临时建筑、出租民房等为重点地区,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集体食堂等为重点单位,以生鲜乳收购、活畜贩运、屠宰等为重点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从严从重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严查食品生产流通全过程

    根据市食安委专项行动方案,我市将全面清查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全过程。

    农业和渔业部门要开展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在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中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重点排查与食品非法添加有关的禁用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资。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食品调味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企业的日常监管,重点排查米面制品、调味品、辣椒制品、自制饮料、乳制品、水产品、肉类等重点品种。

    药监部门要加强对保健食品流通市场的巡查力度,重点筛选容易发生违法添加行为的缓解疲劳类、改善睡眠类和减肥类保健食品的专项抽检力度。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加强进出口食品、农产品中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检验监管,加强进出口食品添加剂的检验监管,加强对口岸食品流通及餐饮单位食品添加剂的监管。

    非食用添加物要实名购销

    市食安委要求,科工贸信、市场监督管理、农业和渔业、药品监督管理、公安等相关部门要加强非法添加行为源头治理,开展对化工厂、兽药和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对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以及禁止在饲料和饮用水中使用的物质,要求生产企业必须落实警示标识、销售台账和实名购销制度。

    同时,各部门要严密监测,坚决打击通过互联网等方式销售食品非法添加物行为。对企业外租的厂房、车间、仓库以及城镇临时建筑、出租民房等重点部位,要组织经常性排查,及时发现、彻底清剿违法制造存储非法添加物的"黑窝点",坚决捣毁地下销售渠道。

    市食安委要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原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等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管,依法从严惩处未经许可进行食品添加剂生产的企业,严厉查处无照经营和违法销售伪劣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要督促各类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严厉查处滥用、制售使用标签标识不规范和来源不明食品添加剂行为。

    卫生部门要组织各监管部门开展对食品污染物监测,强化对非法添加物的监测,提高监测频次、扩大监测范围,对检测到的非法添加物及时开展安全评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切实防范系统性风险。

    食品生产经营者建安全信用档案

    市食安委要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公安部门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从严从快查处一批食品非法添加的单位和个人,涉嫌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在法定幅度内从重从快惩处。

    市场监督管理、农业和渔业、科工贸信、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及时或按月向社会通报有不良信用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名单。市食安办还将牵头组织制定我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

日期:2011-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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