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我国拟禁止双酚A(BPA)在婴幼儿食品容器中使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1-04-20 11:53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679  原文:
核心提示:《征求意见》稿指出,我国计划自2011年6月1日起,禁止双酚A用于婴幼儿食品容器(如奶瓶)生产和进口。自2011年9月1日起,禁止销售含双酚A的婴幼儿食品容器。
    卫生部于今天(2011.4.20)发布《关于征求禁止双酚A用于婴幼儿食品用容器公告意见的函》,开始对双酚A禁止在婴幼儿食品用容器中使用的有关问题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指出,我国计划自2011年6月1日起,禁止双酚A用于婴幼儿食品容器(如奶瓶)生产和进口。自2011年9月1日起,禁止销售含双酚A的婴幼儿食品容器。对于除婴幼儿奶瓶以外的其他食品包装材料、容器和涂料则允许使用,但双酚A(BPA)迁移量应当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限量。

    另外,卫生部要求4月29日前反馈修改意见。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

日期:2011-04-20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