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中国将建进口乳品召回制 质检总局可发风险预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0-12-30 09:26 来源:京华时报  浏览:260  原文:
核心提示:昨天,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明年1月8日前,公众可向质检总局法规司提出意见。


    进口乳品存在安全问题,已经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进口乳品收货人应当主动召回。昨天,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明年1月8日前,公众可向质检总局法规司提出意见。

    根据目前的征求意见稿,质检总局和直属检验检疫局应根据进出口乳品安全风险信息的级别发布风险预警通报或者通告,还可有条件地限制进出口,如严密监控、加严检验、责令召回等。如果进口乳品收货人不主动实施召回,由直属检验检疫局向其发出责令召回通知书并报告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可以发布风险预警通报或者通告,并采取措施避免危害发生。

    质检总局明确表示,《办法》不适用于以快件、邮寄或者旅客携带方式进出口的乳品以及饲料用乳品。另外,质检总局当天同时发布了《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

日期:2010-12-30
 
 地区: 中国
 行业: 认证体系 乳业 进出口
 标签: 出口 进口 乳品 召回 征求意见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