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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食品检验局发布10-03号指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0-12-22 14:27 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浏览:422 原文:
核心提示:2010年10月25日,加拿大食品检验局(CFIA)发布10-03号指令,要求对含有进口成分的多组分食品有机物含量的计算进行检定。


    2010年10月25日,加拿大食品检验局(CFIA)发布10-03号指令,要求对含有进口成分的多组分食品有机物含量的计算进行检定。

    该指令出台参考文件为《有机产品条例(TheOrganicProductsRegulations)》、《TheUS-CanadaOrganicequivalencearrangement》。多组分食品有机物含量的计算应遵照CAN/CGSB32.310.《有机产品条例》中规定,只有符合《有机产品条例》第27章要求的农产品才属于有机产品。2009年6月17日,依照《有机产品条例》,加拿大与美国共同商讨确认了双方的等价有机产品认证体系。

    经美国认证的有机产品出口加拿大需具备下列条件:

    1、使用硝酸钠生产的农产品禁止作为有机产品在加拿大市场出售;

    2、水培或气培生产的农产品禁止作为有机产品在加拿大市场出售;

    3、源于动物的农产品的生产方法应符合CAN/CGSB-32.310-2006(2008年10月修订)中的家畜放养率标准。

    加拿大食品检验局-公认检定体系(CB)将依照《有机产品条例》负责实施该指令。

    链接地址:http://www.inspection.gc.ca/english/fssa/orgbio/dir/10-03e.shtml

日期:201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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