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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意见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0-12-06 16:38 来源:质检总局  浏览:341  原文:
核心提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起草了《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收集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13日。


    为加强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保障进出口水产品的质量安全,防止动物疫情传入传出国境,保护渔业生产安全和人类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起草了《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收集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13日。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邮编:100088)

    传真:010-82260108

    电子邮箱:xiexn@aqsiq.gov.cn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关于征求《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意见稿

日期:201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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