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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食品接触性材料要求渐高,中国包装印刷业亟待提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0-07-30 14:32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382  原文:
核心提示:我国的食品包装材料在较低水平发展,如果没有较大水平的提升,将可能制约我国食品的出口,对于国内消费者也是不负责任的。

    食品伙伴网综合:2009年,欧盟食物链和动物健康常务委员会制定了含4-甲基二苯甲酮及二苯甲酮的印刷油墨食品包装的最大迁移限量,规定了食品包装印油墨材料内的4-甲基二苯甲酮及二苯甲酮总的迁移极限值必须低于0.6毫克/公斤。(详见:欧盟规定食品包装印刷油墨材料中两种物质的总迁移限量)2010年更有欧洲造纸业团体发布自愿性食品接触材料指南,为生产商、研究机构和公共权威部门就如何确保纸和纸板满足食品接触材料的质量标准提供了路线图。而我国的食品包装材料依然在较低水平发展,如果没有较大水平的提升,将可能制约我国食品的出口,对于国内消费者也是不负责任的。

    苯类物质一直以来被公认为是致癌物质,但苯类又是树脂材料的良好溶剂,它具有溶解能力强、挥发速度快、价格便宜等优点,因此被广泛用于树脂的溶剂,在包装中主要用于复合包装材料粘合剂和塑料印刷油墨的溶剂。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复合膜制品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文秀松表示,我国允许微量使用含苯等有害物质的食品包装材料,但这种微量控制难以做到。当前我国90%以上的食品包装中含苯已是不可避免的。另外,由于食品软包装多是复合材料,复合材料中必须用胶水,其中芬香族和脂肪族胶水中的杂质很多,遇到高温蒸煮的时候,这些有害物质就都会游离出来,渗入食品当中。此外,食品包装印刷中上色所用的各种油墨中也含有铅、铬等重金属。

    “从食品安全的角度来讲,食品包装材料的不安全会直接导致食品的不安全。”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董金狮认为,食品包装材料是一种“隐形添加剂”.

    因此,印刷油墨的卫生安全直接关系到食品安全和人们的健康。我国在印刷油墨方面的法规也是处于真空状态。

    欧盟此次新出台的要求,有意将印刷油墨加入到受特定法规控制的材料和制品内容中,我国的食品包装及相关食品出口企业应谨慎对待。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

日期:201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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