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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建设8个出口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0-03-26 13: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浏览:264  原文:
核心提示:中新网福州3月25日电 (记者 孙贤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25日此间称,为进一步提高水产品安全质量,促进出口稳定增长,福建3年内将建设8个出口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福建不仅是海洋大省,同时也是水产品出口大省,去年水产品出口达14.8亿美元,大黄鱼、鳗鱼、鲍鱼、对


    中新网福州3月25日电 (记者 孙贤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25日此间称,为进一步提高水产品安全质量,促进出口稳定增长,福建3年内将建设8个出口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福建不仅是海洋大省,同时也是水产品出口大省,去年水产品出口达14.8亿美元,大黄鱼、鳗鱼、鲍鱼、对虾等优质水产品鱼跃四海。

  据透露,福建8个出口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具体为:长乐市鳗鱼示范区、福清市鳗鱼示范区、厦门翔安区罗非鱼示范区、厦门集美区罗非鱼示范区、东山县海捕水产品示范区、诏安县对虾示范区、三明梅列区鳗鱼示范区、宁德蕉城区大黄鱼示范区。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人士表示,这些出口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的建设,将使八闽水产品出口主产区均建立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涵盖大部分传统大宗出口水产品,并建立起更为完善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公共管理体系,使水产业投入品安全得到有效控制,养殖环境符合安全要求,企业质量安全自控能力明显提升,培育一批龙头、品牌企业。
 
  据了解,示范区建设将采取出口水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综合管理模式,即推行“以加工企业为龙头、以渔业合作组织为载体、以养殖基地为基础、以标准为核心”的现代水产业生产加工组织形式,建立健全政府质量安全公共管理体系、企业质量安全控制体系、风险预警与快速反应体系、技术服务支撑体系。

日期:2010-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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