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宁夏“检政企”共建食品农产品安全示范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09-10-14 10:42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浏览:230  原文:
核心提示:日前,宁夏检验检疫局与中宁县政府、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签署了《关于落实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促进扩大出口合作协议》,旨在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体责任,检验检疫机构负监管责任的进出口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搭建起检政企齐抓共管的质量安全

    日前,宁夏检验检疫局与中宁县政府、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签署了《关于落实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促进扩大出口合作协议》,旨在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体责任,检验检疫机构负监管责任”的进出口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搭建起“检政企”齐抓共管的质量安全管理平台,促进优势特色食品、农产品扩大出口。

    中宁县农产品资源优势明显,枸杞、硒砂瓜、供港蔬菜、苹果及苹果汁等特色产业发展迅速。枸杞是中宁的代表和象征,产品远销23个国家和地区,出口量占到全国的60%以上。为进一步发挥特色产业优势,提升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宁夏检验检疫局经过深入调研,与中宁县政府及辖区内4家主要农产品出口企业多次磋商并签订了三方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地方政府对食品农产品安全负总责,大力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规范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健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大对食品、农产品出口的支持力度。检验检疫部门对出口食品农产品安全承担监管责任,加强疫病疫情以及农残等指标的监测,促进企业提高安全卫生质量管理水平,指导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发挥检验检疫技术保障优势,帮助企业破解国外技术壁垒。企业作为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承诺做到恪守诚信、守法经营,完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和自检自控体系,提高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政检企”三方根据需要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并不定期举行会晤,沟通情况,研究工作,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安排落实阶段性工作任务。

    此次“检政企”三位一体质量安全责任体系的建立,是对宁夏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的有益探索,对提升质量安全水平与国际竞争力都具有积极意义。这一工作机制成熟后,将逐渐在全区范围内推广。(陈 炜)

日期:2009-10-14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