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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19427名问题奶粉患儿已获赔偿金4162.6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09-06-03 08:19 来源:红网 作者: 蔡胤   王余友    浏览:236  原文:
核心提示: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患儿的赔偿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昨日记者从(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截至今年5月31日,湖南共向19427名患儿发放赔偿金超过4000万,达4162.6万元。 昨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食品药品监

  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患儿的赔偿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昨日记者从(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截至今年5月31日,湖南共向19427名患儿发放赔偿金超过4000万,达4162.6万元。

  昨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农业、卫生、质检、检疫检验等11个部门联合开展宣传活动。

  谈及食品安全,去年发生的三鹿婴幼儿问题奶粉事件至今仍让家长们心有余悸。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介绍,截至今年5月31日,湖南共向19427名患儿发放赔偿金超过4000万,达4162.6万元,把危害和影响降低到了最低程度。

  如何更好地监管食品安全?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省药监局局长张光荣介绍,目前,我省2428个乡镇、街道都已明确了食品监督员、协管员制度,食品监督员、协管员的覆盖面达100%。全省44729个行政村、社区共聘请食品安全信息员41775人,覆盖面达93.4%。

  张光荣介绍,我省还将28类食品列入禁止经营范围。这些食品包括:

  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他制品;

  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许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进口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

  经营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或者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经过安全性评估。

日期:2009-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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