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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重视大蒜及其制品违规使用异菌脲问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09-04-16 08:58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作者: 苏保乐   张春新    浏览:521  原文:
核心提示:日前,韩国就有关国家输韩蒜薹中异菌脲超标问题进行了预警。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企业和大蒜种植者:大蒜及其制品是我国单项创汇额最高的农产品品种之一,切莫违规使用异菌脲,以免引起争端,影响出口。 近几年来,我国大蒜及蒜制品出口贸易发展十分迅速,出口量连创历

    日前,韩国就有关国家输韩蒜薹中异菌脲超标问题进行了预警。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企业和大蒜种植者:大蒜及其制品是我国单项创汇额最高的农产品品种之一,切莫违规使用异菌脲,以免引起争端,影响出口。

    近几年来,我国大蒜及蒜制品出口贸易发展十分迅速,出口量连创历史新高,2008年我国出口达150余万吨,出口货值突破8亿美元,遍及158个国家和地区,已连续成为我国单项出口额最大的农产品,居我国农产品出口的第一位。

    异菌脲(iprodione),又称异丙定、咪唑霉、桑迪恩,为二甲酰亚胺类高效广谱、触杀型杀菌剂,杀菌谱广,主要防治对象为葡萄孢属、丛梗孢属等引起的多种蔬菜、果树和果实贮藏期病害,如对苹果斑点落叶病、蔬菜灰霉病等均具有很好的防治作用,一度成为蔬菜种植者防治灰霉病的当家品种,在大蒜及蒜制品的生长期、贮藏期应用的现象也屡见不鲜。

    据悉,日本、韩国、美国对异菌脲在蒜及蒜制品的残留限量有着严格的要求,均为0.1ppm;欧盟对异菌脲的使用限制更严,从2009年起禁止使用异菌脲制造农药,直接将其从农药名单上予以剔除。中国对异菌脲的限制也较为严格,登记作物仅为苹果、番茄、香蕉和油菜,并未在蒜上登记。违规在蒜及蒜制品生产、贮藏过程中使用,极易造成农药残留超标。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建议,严禁违规在蒜及蒜制品上使用异菌脲。大蒜种植者一定要慎重选择病虫害防治药物。对于药物的使用,力争做到不但“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坚决杜绝使用含有异菌脲成份的药物用于大蒜及其制品。

日期:2009-04-16
 
 地区: 国外 韩国
 行业: 果蔬 进出口
 标签: 出口 大蒜 农产品 蒜薹 检验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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