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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现状与对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09-03-05 09:40 来源:中国质量报  浏览:878  原文:
核心提示:《食品安全法》于2月28日通过,将于6月1日起施行。该法的通过与施行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对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引起系统内外读者广泛关注。本文作者认为,面对目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民食品

    《食品安全法》于2月28日通过,将于6月1日起施行。该法的通过与施行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对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引起系统内外读者广泛关注。本文作者认为,面对目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民食品质量安全意识;明确职责分工,建立权责明晰的监管体系;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大资金投入,完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 陈维环

    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面对目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认为应采取以下四个方面的对策措施。

    增强全民食品质量安全意识

    一方面对全民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宣传食品营养知识、科学种植养殖知识等。另一方面加强社会主义道德的宣传教育。通过舆论呼唤人的良知,抨击丑恶现象。在食品企业大力开展道德教育,把食品行业的道德纳入到食品安全诚信范围中去。只有全民素质提高了,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建立权责明晰的监管体系

    积极探索新的监管模式,尝试走“品种管理和划区管理”相结合的道路。对能够集中的管理链条和跨度不太大的品种、高危种类可由一两个部门管起来。深入调研建立分工明确、职责权相对应的责任体制。在划区管理中,针对“管到哪里、谁来管理”问题,要详细列出各类职责明细表,明确边界和衔接的方式方法,职能上尽可能避免重复,部门间职能既不交叉,又不脱节,彻底杜绝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黑洞和漏洞。在各部门、各区域统一协调中,抓好信息的沟通和共享。利用网络平台,及时通报、发布食品安全的信息,并依此调动整个社会的力量来实现监管目标,从而真正形成权责统一、科学、合理、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提高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

    加强队伍建设,重点要落实好两个制度。一是落实教育培训制度。强化政治思想教育,增强监管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切实贯彻“五公开、十不准”,自觉做到勤政廉政;强化业务教育培训,尽快打造一支综合型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人才,不仅要能识假辨假,还能了解食品生产工艺,为产品质量监督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寻找到直接的突破口和切入点,真正做到懂执法、会执法、能执法,切实有能力担负好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任。

    二是落实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严密的工作纪律和内部审批程序,完善监管人员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大案、要案领导集体研究决定的制度,不断强化执法和执法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执法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重审批、轻监管以及少数监管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对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完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面对当前检测手段的滞后,政府要引起高度重视,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检测部门的硬件建设,不断完善食品质量检测和安全监测体系。要引进一批高新的检测仪器,配备先进的测试手段,提高食品复杂项目的检测能力。同时要有一批具有较高的理论造诣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的高素质专业检测人员,不但精于检测工作,了解检测技术的发展趋势和动态,而且还要了解当前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树立检测结果的权威性。同时,要积极推行HACCP(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食品安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全国统一的食品认证体系,完善认证制度。建立和完善进口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制定科学合理、与国际接轨的准入程序。尤其要把HACCP体系纳入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在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切实落实GMP(良好生产规范),从根本上减少病从口入的可能性,减少食源性疾病,最大限度地实现保障消费者健康的目标。

    (作者单位:福建闽侯县质监局) 

日期:2009-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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