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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未曾发生李斯特菌中毒事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08-09-11 09: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陈静    浏览:515  原文:
核心提示:记者十日从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上海近年来未曾发生过李斯特菌中毒事件,并提醒沪人无须过度恐慌,只要注重科学的食品卫生操作方法,李氏杆菌中毒事件完全可以避免。 近日,加拿大卫生部门官员称加拿大一些地区爆发李氏杆菌病,已导致数人感染甚至死亡,并称

    记者十日从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上海近年来未曾发生过李斯特菌中毒事件,并提醒沪人无须过度恐慌,只要注重科学的食品卫生操作方法,李氏杆菌中毒事件完全可以避免。

  近日,加拿大卫生部门官员称加拿大一些地区爆发李氏杆菌病,已导致数人感染甚至死亡,并称这一事件可能源于受李氏杆菌污染的食品。沪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对此表示关注。

  李氏杆菌在中国通常被称作李斯特氏菌。李斯特氏菌在各类食品中的监测已纳入上海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抽检监控网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定期对申城销售的各类食品中李斯特氏菌的情况进行抽检监控,每年还对包括畜禽肉、水产品、蔬菜、鲜蛋、乳制品等五类近一千余件食品开展包括李斯特氏菌在内的致病菌监测,检出率均较低。上海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上海近年来未曾发生过李斯特菌中毒事件。

  据悉,李斯特氏菌可造成食物中毒,但该菌对热敏感,六十摄氏度时就会迅速死亡。李斯特菌中毒初期一般表现为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炎症状。重症可表现为败血症、脑膜炎等,有时引起心内膜炎。孕妇可发生流产、死胎。

  沪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表示,对于类似李斯特菌的嗜冷菌而言,冰箱并非“保险箱”。冰箱内保存的食品,存放时间不宜超过一周,冷藏食品应彻底加热后方可食用,牛奶要煮沸后食用。只要合理的进行食品卫生操作,李斯特氏菌中毒事件可以得到很好预防。

 

日期:2008-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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