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6日,印尼驻华使馆函告我局,印尼政府于2008年4月26日对进口新鲜球茎类蔬菜实行了新的检疫法规,但该法规所适用的产品不包括大蒜。输印尼大蒜仍执行与先前相同的植物检疫要求。至此,中国输印尼大蒜检疫问题得到了妥善的解决。
印尼是我国大蒜的重要出口市场,出口量约35万吨,占我出口总量的25%。2008年4月中旬,出口企业及行业协会向我局反映,印尼将于2008年4月26日对进口球茎蔬菜实施新的检疫法规,有可能对我输印大蒜贸易产生极大影响。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措施积极应对,通过约见印尼驻华使馆官员等多种形式与印尼进行沟通,指出其措施存在不合理之处,并表明印尼该法规将会严重影响中国输印尼大蒜贸易。经过中方艰苦细致的工作,印尼同意该法规不包括大蒜,促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