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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加强对中国产胡萝卜及其加工品的监控检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08-06-06 09:52 来源:日本厚生劳动省  浏览:251  原文:
核心提示:2008年5月30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出通知,近日,进口商自主检查后发现,中国产新鲜胡萝卜违反了食品卫生法。为此,对于下述食品,将对残留农药的监控检查的检查频度提高到30%。 1 对象食品 中国产胡萝卜及其加工品(限于简易加工) 2 检查项目及检查频率 (1)中国一家

    2008年5月30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出通知,近日,进口商自主检查后发现,中国产新鲜胡萝卜违反了食品卫生法。为此,对于下述食品,将对残留农药的监控检查的检查频度提高到30%。

    1 对象食品

    中国产胡萝卜及其加工品(限于简易加工)

    2 检查项目及检查频率

    (1)中国一家已检出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出口的胡萝卜进口申报时,请保留货物,并且指导进口商实行关于乙酰甲胺磷的自主检查。

    (2)将中国产胡萝卜关于乙酰甲胺磷的监控检查的检查频度提高到30%。

    参考

    1 品名:新鲜胡萝卜

    2 生产国:中国

    3 检查结果:乙酰甲胺磷 0.02ppm(基准值:0.01ppm)

    4 检疫所:东京检疫所(申报号:第24026658790号1栏)

    5.进口商:京葉物産有限会社

日期:2008-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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