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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入最后攻坚阶段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07-12-01 10:11 来源:新华网  浏览:268  原文:
核心提示:2007年11月30日14时30分,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第三次现场会议在广州召开。 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30日在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第三次现场会议上通报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时说,专项整治工作已进入最
 

2007年11月30日14时30分,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第三次现场会议在广州召开。

    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30日在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第三次现场会议上通报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时说,专项整治工作已进入最后攻坚阶段,12个量化指标大部分已经完成,建立长效机制将是下一步关键。
 
    据李长江介绍,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面,各地强化农业投入品使用和生产过程监管,加强违禁农兽渔药和饲料添加剂的整治,收缴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499吨。对生产基地、超市、批发及农贸市场加强了专项抽查,676个大中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已100%纳入监测范围。各地还结合实际,出台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产品市场准入、量化考评、举报奖励等规定。

    在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方面,全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获证率达到96.3%,统一规范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98.7%的食品小作坊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各地还普遍把质量安全工作列入了地方政府的考核指标。不少地方实行了在村镇、社区设立质量安全监督员、协管员的办法,开展了食品安全放心社区、放心乡村的创建活动。

    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整治方面,制定了流通环节食品索证索票、进货台账的相关规定。县城以上城市食品市场和超市建立索证索票的比例达到94.5%,乡镇、街道和社区食杂店建立台账率达到89.4%。明确了乡镇所在地、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处理的规定,查处、取缔无照经营11.9万户,加强了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全程监管。

    在餐饮消费安全整治方面,我国规范并出台了《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统一印制了全国食品索证台账本和餐饮卫生承诺书。食堂和县城以上餐饮单位全部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建立原料进货索证的比例超过80%,所用的生猪肉99%来自定点屠宰企业。通过限制经营项目和许可证有效期、发放临时许可证等方式,加强了对无证餐饮单位监管。

    在药品质量安全整治方面,我国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和批准文号清查基本完成。强化药品生产动态监管,向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特殊药品等企业派驻了监督员。建成了全国特殊药品监控网络。取缔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加强了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建设。严打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查处违法案件28万多件。加强违法广告监测,虚假违法广告大大减少。
 
    在猪肉质量安全整治方面,我国开展了定点屠宰企业的清查整顿,并逐一登记建档。完善了生猪畜禽屠宰信息系统,全国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达到了99.1%,乡镇定点屠宰率达到88.6%。

    在消费品质量安全整治方面,我国对食品和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消费品,制定了召回规定。加强对重点产品的质量整治,严格发证后管理,10类消费品生产企业质量建档率达到99.9%。

    在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整治方面,我国对食品、农产品、玩具、灯具、小家电等重点进出口商品加强了检验监管。加快关检通关单联网核查建设,严厉查处进出口逃漏检。对出口食品原料基地100%进行了清查,对非法进口肉类、废物原料等100%实施了退运或销毁处理。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了检验检疫标志。

    李长江说,专项整治工作离最后结束只有一个月时间。各地、各部门要重点督导,加大推进力度,强化督促检查,切实抓好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的整治工作,努力消除整治盲区,坚决消灭监管死角。各地、各部门对尚未完成的地区要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整治目标如期完成。

 

日期:2007-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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