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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杀虫剂唑菌胺酯(pyraclostrobin)许可限量制定最终法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07-10-30 10:45 来源: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  浏览:268  原文:
核心提示:2007年10月2日,美国环保署公布了一项有关杀虫剂唑菌胺酯(pyraclostrobin)许可限量的最终法规。 根据对田间试验残留支持数据的审议,EPA确定对未去纤维棉籽的拟定许可限量由0.4 ppm修订为0.3 ppm。由于大多数棉籽的抽样残留都低于量性方法限值(LOQ)(0.04ppm)以下,使用

    2007年10月2日,美国环保署公布了一项有关杀虫剂唑菌胺酯(pyraclostrobin)许可限量的最终法规。

    根据对田间试验残留支持数据的审议,EPA确定对未去纤维棉籽的拟定许可限量由0.4 ppm修订为0.3 ppm。由于大多数棉籽的抽样残留都低于量性方法限值(LOQ)(0.04ppm)以下,使用EPA许可限量/MRL电子数据协调表无法确定未去纤维棉籽的推荐许可限量。根据观察到的棉籽内唑菌胺酯(pyraclostrobin)及其desmethoxy代谢物的最高混合残留(0.17 ppm),建议许可限量为0.3 ppm更为适合。因此,对以下作物内/表唑菌胺酯(pyraclostrobin) (carbamic acid, [2-[[[1-(4-chlorophenyl)-1H-pyrazol-3- yl]oxy]methyl]phenyl]methoxy-, methyl ester)及其按亲本化合物表示的desmethoxy代谢物(methyl-N-[[[1-(4-chlorophenyl)-1H-pyrazol-3-yl]oxy] methyl] phenylcarbamate)混合残留分别规定以下许可限量:浆果13组:4.0 ppm;未去纤维棉籽:0.3 ppm;轧棉副产品:30 ppm。

    该法规拟定于2007年9月26日生效。

日期:2007-10-30
 
 地区: 国外 美国
 行业: 食品检测
 标签: 杀虫剂 限量 唑菌胺酯 抽样 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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