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泰国拟定有关婴儿食品及婴幼儿配方食品的替代法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07-09-13 09:46 来源: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  浏览:405  原文:
核心提示:2007年8月30日,泰国出台标题为婴儿食品及婴幼儿配方食品(No. 4)的公共卫生部通告,撤消公共卫生部(MOPH)有关食品标签11.2.10.项(a)条的第157号通报(B.E. 2537 (1994),并由以下规定替代: (a)关于需提供的信息的内容: - 婴儿最佳食品是母乳,因为其营养全面; - 婴儿
   2007年8月30日,泰国出台标题为“婴儿食品及婴幼儿配方食品(No. 4)”的公共卫生部通告,撤消公共卫生部(MOPH)有关食品标签11.2.10.项(a)条的第157号通报(B.E. 2537 (1994),并由以下规定替代:
    (a)关于“需提供的信息”的内容:
    - 婴儿最佳食品是母乳,因为其营养全面;
    - 婴儿配料脱脂乳应根据医师、护士或营养学家的建议食用;及
    - 制备非组成成分对婴儿有害。
    这三条内容应纵向依次列在一个小框内、字母与背景形成反差,第一条内容应清晰可读,用粗体字母标明。
    注册此类食品的生产商和进口商,应在本通知生效日后180天内提交其修改结果,当前标签有效期不超过一年。
日期:2007-09-13
 
 地区: 其他国家 泰国
 行业: 乳业
 标签: 标签 母乳 婴儿食品 婴儿 食品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