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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进境水产品重金属含量超国家标准16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07-08-10 09:07 来源:商务部网站  浏览:1383  原文:
核心提示:近日,山东黄岛检验检疫局连续从3批进境水产品(1批新西兰冻小虾、2批韩国冻鱿鱼)中检出重金属镉超标,其中新西兰冻小虾镉含量为1.649mg/kg,超出国家标准16倍之多(我国国家标准规定水产品中镉限量为小于0.1mg/kg);2批韩国冻鱿鱼镉含量分别为0.312mg/kg和0.511mg/kg

    近日,山东黄岛检验检疫局连续从3批进境水产品(1批新西兰冻小虾、2批韩国冻鱿鱼)中检出重金属镉超标,其中新西兰冻小虾镉含量为1.649mg/kg,超出国家标准16倍之多(我国国家标准规定水产品中镉限量为小于0.1mg/kg);2批韩国冻鱿鱼镉含量分别为0.312mg/kg和0.511mg/kg,超出国家标准3倍和5倍。该局遂依法出具不合格产品证书,将对以上3批货物进行退运或改作它用处理。

  镉(Cd)是一种能在人体和环境中长期蓄积的有毒重金属物质,对肾、肺、肝、睾丸、脑、骨髓及血液系统均可产生毒性,其在体内的生物半衰期长达10-30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DNFP)和国际职业卫生重金属委员会也将镉列入重点研究的环境污染物,世界卫生组织(WHO)则将其作为优先研究的食品污染物。

  现正值水产品特别是鱿鱼进口季节,山东检验检疫局提醒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应进一步加大对进境水产品的抽检比例,切实把好重金属检验检测关,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国内。同时,建议进口企业应加强与国外出口商的沟通协调,要求国外出口商在对我出口水产品前,应依据我国国家标准做好重金属检测工作,以免因产品不合格给贸易双方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日期:2007-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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