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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酸饮料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质量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07-08-04 10:41 来源:质检总局  浏览:783  原文:
核心提示: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碳酸饮料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碳酸饮料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湖北、湖南、广东、江西、福建、山东等13个?⒅毕绞?6家企业生产的117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碳酸饮料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碳酸饮料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湖北、湖南、广东、江西、福建、山东等13个省、直辖市96家企业生产的117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78.6%。

    此次抽查依据GB/T10792-1995《碳酸饮料(汽水)》、GB2759.2-2003《碳酸饮料卫生标准》、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对碳酸饮料产品的感官、总酸、可溶性固形物、二氧化碳气容量、咖啡因、总砷、铅、铜、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胭脂红、苋菜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诱惑红、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以及标签等2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结果表明,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型生产企业产品全部合格,产品质量继续保持稳定;而部分中小型生产企业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部分产品微生物指标超标。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59.2-2003《碳酸饮料卫生标准》规定,碳酸饮料产品的酵母应≤10cfu/mL,菌落总数应≤100cfu/mL,大肠菌群应≤6MPN/100mL。抽查中有部分产品酵母、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

    2、部分产品甜味剂、防腐剂含量超标。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碳酸饮料产品中甜蜜素应≤0.65g/kg,糖精钠应≤0.15g/kg,苯甲酸应≤0.2g/kg。抽查中有部分产品糖精钠、甜蜜素、苯甲酸含量超标,其中有1种柠檬低热量型碳酸饮料产品甜蜜素含量为1.40g/kg、糖精钠含量为0.219g/kg、苯甲酸钠含量为0.37g/kg。

    3、部分产品二氧化碳气容量不合格。二氧化碳气容量是碳酸饮料的重要质量特征性指标,推荐性国家标准GB/T10792-1995《碳酸饮料(汽水)》规定,碳酸饮料产品中二氧化碳气容量为≥3.0倍(20℃时容积倍数)。抽查中有部分产品二氧化碳气容量不合格。

    4、部分产品标签标识不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碳酸饮料产品中应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制造者的名称、制造者的地址、配料清单等。同时碳酸饮料配料清单中应明示所添加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的具体名称或代码。抽查中有部分产品标签标识不规范,主要是未标注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的具体名称、低热量型碳酸饮料未标注热值、果味型碳酸饮料未标明“果味”标志。

    针对抽查中反映出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并限期整改。并针对微生物、甜味剂、防腐剂等质量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开展专项治理整顿。加大跟踪抽查的力度,加大抽查频次,扩大抽查覆盖面,从源头把好产品质量关。同时,公布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该类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使碳酸饮料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碳酸饮料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部分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商标

规格

生产日期

1

武汉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

橙味汽水

芬达

600ml/

2007-04-06

2

上海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

可乐型碳酸饮料

百事可乐

355ml/

2007-04-20

3

厦门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

可口可乐汽水

可口可乐

355ml/

2007-03-29

4

长沙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

美年达橙味碳酸饮料

美年达

600ml/

2007-04-20

5

北京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

雪碧清爽柠檬味汽水

雪碧

600ml/

2007-03-30

6

杭州娃哈哈百立食品有限公司

柠檬味碳酸饮料

娃哈哈

500ml/

2007-04-18

7

南京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

百事可乐碳酸饮料

PEPSI

355ml/

2007-04-02

8

广东健力宝集团有限公司

果碧柠檬味汽水

健力宝

600ml/

低糖型

2007-04-05


    注:排名不分先后。

    碳酸饮料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部分质量较差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商标

规格

生产日期

主要不合格项目

1

滁州市长青饮料厂

橙味汽水

 

500ml/瓶

2007-03-02

二氧化碳气容量、甜蜜素、菌落总数、酵母、标签(未标注柠檬黄、热值)

2

山东省博兴县康达饮料厂

真鲜橙碳酸饮料

 

480ml/瓶

2007-04-02

甜蜜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酵母、标签(未标注糖精钠)

3

天津市苏氏食品有限公司

高橙碳酸饮料

春雨

1.25L/瓶

2007-01-18

可溶性固形物、甜蜜素、苯甲酸、糖精钠、标签(未标注糖精钠、甜蜜素、日落黄)

4

孝昌县新华饮料厂

柠檬低热量型碳酸饮料

广天

330ml/瓶

2007-04-10

二氧化碳气容量、甜蜜素、苯甲酸、糖精钠、标签(未标注糖精钠、热值)

5

南通雪亭饮品有限公司

甜橙(低热量型碳酸饮料)

喜利达

2.25L/瓶

2007-04-14

菌落总数、标签(产品名称与实际不符、配料表中香料标注不规范)



    注:排名不分先后。

    碳酸饮料消费小常识

    碳酸饮料俗称汽水,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充入二氧化碳气体的软饮料。碳酸饮料作为一种传统软饮料品种,具有清凉解暑、补充水分的功能。

    碳酸饮料主要分为五类:

    1、果汁型碳酸饮料。指原果汁含量不低于2.5%的碳酸饮料;

    2、果味型碳酸饮料。指以果香型食用香精为主要赋香剂,原果汁含量低于2.5%的碳酸饮料;

    3、可乐型碳酸饮料。指含有焦糖色、可乐香精或类似可乐果和水果香型的辛香、果香混合香型的碳酸饮料;

    4、低热量型的碳酸饮料。指以甜味剂全部或部分代替糖类的各型碳酸饮料和苏打水,热量低于75kJ/100mL;

    5、其它型碳酸饮料。指含有植物抽提物或非果香型的食用香精为赋香剂以及补充人体运动后失去的电解质、能量等的碳酸饮料,如运动汽水等。

    目前,碳酸饮料有可乐型、果味型、低热量型,香型则以柠檬和柑桔味为主。包装有塑料瓶、金属罐、玻璃瓶等,体积也大小不一。碳酸饮料的标签除了标明产品名称、产品类型、净含量、配料表、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外,果汁型必须标明原果汁含量;果味型必须标明“果味”标志;可乐型必须标明酸味剂的名称;低热量型须标明甜味剂的名称、热值。

    消费者选购碳酸饮料时应注意:

    1、首选大型商场、超市销售的知名企业生产的名牌产品。

    2、注意产品标签上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等是否齐全,配料表中配料成分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应选择近期生产的产品,尤其是在夏秋季节,购买时尽量选择罐体坚硬不易变形的产品。消费者可依据需要选择不同规格包装的产品,因为饮用不完的饮料,二氧化碳在存放过程中会逸出,再次饮用时影响口感。

    4、选购时可以对光观察,先倒过来看瓶底,看有无沉淀、悬浮物,是否有渗漏,并注意看瓶盖封口是否密闭;再摇几下看有无杂质,是否混浊。

日期:2007-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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